为帮助市民朋友深入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与操作实务,黄浦人社推出《您关心的都在这儿!疫情防控期间政策实务指引》系列,如有疑问欢迎给我们留言!
企业员工能力强,哪里需要我就上。 疫情期间调度忙,你方唱罢我登场。 劳动权益有保障,咱们员工有力量。
我的公司因为疫情暂停经营了,在获得我的同意后,公司以“共享用工”的方式派我至另外一家企业工作。这样合法吗? 合法。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0号)号文件: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解决用人单位短期就业结构性矛盾。 对行业相近、岗位相似的企业,可通过共享用工调剂平台,建立企业间用工调剂制度,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扶持。 疫情期间,一些缺工企业与员工富余企业之间进行用工余缺调剂。由员工富余企业将劳动者借出至缺工企业工作的,不改变员工借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员工借出企业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入企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合作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共享用工企业的协议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协议中可约定调剂劳动者的数量、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休息、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标准和支付时间与方式、食宿安排、可以退回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责任划分和补偿办法以及交通等费用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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