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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扣劳动者工资吗?

来源:职场猫 时间:2022-11-11 作者:职场猫 浏览量:

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因个人原因给单位带来损失的,单位能否直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填补损失?能否将劳动者的工资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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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由此可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应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应逐月扣除,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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