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400-108-985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仲裁怎么裁

来源:职场猫 时间:2022-11-30 作者:职场猫 浏览量:

案情简介

张某在某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18年9月,张某在工作中滑倒致伤。经工伤认定后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2019年3月,张某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张某此次工伤赔偿款项为78668元。协议签订之后,张某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78668元。后张某以双方达成的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为由,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该协议为无效协议,并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

争议焦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是否为无效协议。

仲裁结果

张某因工受伤,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张某除能从工伤保险基金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某建设公司还应依法支付张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赔偿待遇。双方签订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的法定义务,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使张某遭受重大利益损失,存在显失公平情况,应认定为无效。张某以此为由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优易捷科技 京ICP备18024001号-3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EMAIL:youejoy@126.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