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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场猫 时间:2022-02-17 作者:职场猫 浏览量:

就业见习政策

就业见习是为了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限一般为1-12个月,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前完成见习。

问: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见习:(1)年龄在16—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2)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问: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每个月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市级标准每名学员每月的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徐汇区对经认定并纳入本区管理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见习学员,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根据实际参加见习的人数和见习月份,给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原则上市、区月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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